我单位根据《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》》【沪人社专发(2009)45号】要求,拟录用以下2位同志,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。公示期间,如有异议,请向我单位反映。
姓名 |
性别 |
拟录用岗位 |
主管单位 |
陈 艳 |
女 |
文秘及档案管理 |
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|
吴佳妮 |
女 |
展览讲解 |
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|
公示时间:2018年2月24日至3月2日
联系电话:53832171-105
监督电话:23128125
中共一大会址纪念馆
2018年2月24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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